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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大事记(1954-1955年)

发表时间:2018-06-07 10:38:41来源:《乌兰浩特市志(大事记)》 保存打印关闭

1954

 

34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署成立。

418  破获“圣贤道”、“海中门”反动会道门案件。“海中门”头子被枪决。

430  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撤销,乌兰浩特市由呼伦贝尔盟管辖。

52430  中国共产党乌兰浩特市第一届代表大会召开。

7  撤销郊区人民政府,恢复4个村公所。

910  全市各族各界代表会议召开。会上,代表们一致表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发表的联合宣言。

915  对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棉花、棉布凭票供应。

是月  全市人民共购买国家建设公债204327万元(旧币)。

市人事科、卫生科等6个部门组成市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对干部、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

 

1955

 

1  市委成立审干办公室,并组织43个审干核心小组。3月始,在市属单位中陆续开展审查干部工作。

218  成立手工业生产联社,有社员346人。

31  中国人民银行乌兰浩特市支行发行新版人民币,以110000的比价收兑旧人民币(即新人民币壹圆兑换旧人民币壹万圆)。51日停止收兑。

425  撤销爱国、新生、胜利街公所,组建居民委员会。

  城郊乡联军嘎查信用合作社成立,有社员611人,为乌兰浩特市第一家信用合作社。

5 居力很乡首次使用国家无偿投放的两台芬兰——33胶轮拖拉机。

6月下旬  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次年底结束,全市定案处理9人,其中反革命分子5人;坏分子1人;刑事犯罪分子3人。

6272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兰浩特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是月  始行“以人定户,以户定粮”的粮食供应制度。8月,对城镇居民用粮和工商行业用粮实行有计划的定量供应。

77  乌兰浩特市首次成立防汛指挥部。

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乌兰浩特市始行义务兵役制。

8  开展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10  成立市粮食委员会和粮食办公室,对全市粮食统购统销工作进行全面整顿。11月始,使用全国通用和内蒙古地方两种粮票。

  因春、夏干旱严重(年降雨量235.2毫米),农作物歉收。国家减免粮食税13.5万公斤;社会减免粮食税4500公斤。

119  市人民政府改称市人民委员会。

1115  撤销中共东部区党委,中共乌兰浩特市委隶属中共呼伦贝尔盟委。

年末  居力很乡红旗村成立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次年底,全市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达22个。

是年  全市郊区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7个,常年互助组20个,临时互助组32个。

通过内部“肃反”和社会“镇反”斗争,破获6起反革命标语案;查清7起工厂技术破坏案件。

市农具厂生产的“刁家炉菜刀”在全国同类产品评比中获第一名,1964年香港《大公报》曾撰文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