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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巡察工作

发表时间:2018-06-21 11:40:41来源: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 保存打印关闭

2018619日,阿尔山市召开四届党委第四十八次常委会,学习传达了614日全区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阿尔山市委巡察机构上半年工作汇报,并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巡察工作进行部署。盟委委员、市委书记高长胜做重要讲话。

高长胜同志在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后,对巡察机构上半年的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从2018年上半年巡察工作总体情况来看,巡察机构能够按照上级巡视巡察部门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工作,工作有方法、肯创新,巡察工作成效明显,开展的规范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加强全市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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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长胜同志就我市下半年巡察工作的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把握上级巡视巡察部门及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牢记“两个维护”,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巡察要始终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着力发现我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尤其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出来,推动解决好。巡察机构要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各级党组织要将整改压力和责任传导下去、落实下去,保障巡察成果运用。三要不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约束自身,着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标尺过硬、业务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不辜负市委的信任和重托。

201862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全区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及619日召开的阿尔山市四届党委第四十八次常委会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并对我市2018年下半年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继承同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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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马继承同志就贯彻落实全区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及下一步我市巡察工作重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刻学习领会全区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巡察机构要将会议精神作为下一阶段学习的主要内容,并切实运用会议精神指导巡察工作开展。二是推进自查问题的整改。针对全区巡察工作会议提出的盟市、旗县党委巡察工作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我市巡察机构也要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梳理自查,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自查问题台账,逐一解决存在问题。三是聚焦巡察监督作用的发挥。巡察干部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熟练掌握巡察各项技能,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巡察工作做深、做细、做专业。四是拓展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要注重在工作中深入研究问题,善于将实践成果转变为理论成果、制度成果,以提高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