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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确定下一步城建目标

发表时间:2017-03-09 14:33:17来源:兴安盟行署办 保存打印关闭

2017年38日,兴安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兴安盟行署副盟长刘剑夕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7年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把握当前形势,突出重点工作,奋力推进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十项工程”和“三地联动五城同创”为载体,发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在城镇化过程中的战略作用,坚持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引领,着力抓好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以大乌兰浩特为统揽的兴安城市区建设,不断开创兴安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规划为先,强化盟市旗共建,全面提升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市建设水平,继续开展好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特色小镇等各类创建活动,规划建设一批产业定位明确、文化内涵深厚、景观风貌独特的特色小镇。坚持以项目为本,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年内完成6000户改造任务。坚持以管理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美好家园。坚持以创新为魂,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深化建筑改革创新,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全覆盖工作,强化监督管理。

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力度,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各旗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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