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曾(1912~1961)女,蒙古族。太和乡和丰村人。
1947年,正值解放战争时期。李曾不分昼夜,动员本屯妇女做军鞋,支援前线。她在繁忙家务劳动中抽空做军鞋600双,成为闻名全县的拥军模范。同年,她发动妇女参加土地改革,成为本县早期少数民族女党员、女干部之一。
1951年春,全县大旱,几近绝收。县政府组织男劳力外出搞副业救灾。李曾眼见灾情严重,乡民缺衣少食,她不分早晚走村串户,发动本村妇女搞生产,抗旱救灾。
1952年初春,为使村民摆脱贫困,她发动本村20名妇女,组建互助组,是全县唯一的妇女互助合作组织,也是本县早期农业互助组之一。同年秋,她吸取旱灾的教训,带领妇女打出了全县第一眼农田用井,继而动员妇女筹措资金,添置设备,办起糖坊、面粉厂,仅投产3个月,每个股分红50元。互助组越办越兴旺,吸引了全村90%的农户加入互助组,成为本县互助合作运动的先驱。1953年春,她按着土地入股,牲畜农具出租的办法将互助组转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名为“兴胜农业生产合作社。”她出任社主任。同年,被推选为中共突泉县委委员。1955年光荣出席呼伦贝尔盟劳模大会,大会奖给兴胜合作社收音机一台,水车一台。1956年,出席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大会为她颁发了奖状、奖品和证书,受到周恩来总理接见,并在奖状上签字。
李曾从1952年起,历任妇女互助组长、合作社主任、生产大队主任等职,并被推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妇代会代表。
李曾因积劳成疾,于1961年5月10日病逝于县医院,终年4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