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奇巴图主持召开第十五次兴安盟行署常务会议

发表时间:2016-12-18 15:27:37来源:兴安日报 保存打印关闭

20161212日,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主持召开2016年兴安盟行署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兴安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兴安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事项。兴安盟委委员、副盟长高世勤、于绪宝,盟行署副盟长于仁杰、孙德敏、隋维钧、李艳荣参加会议。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会议强调,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把握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创新供销合作社服务内容、体制机制、发展方式,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夯实为农服务基础。要积极培育发展社有企业,理顺完善组织架构,把握为农服务主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积极参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扶持服务力度,促进规范发展,提高整体运行质量。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会议强调,要加大科技创新主体投入,提升科技支撑水平,推动我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要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兴安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要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对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要改进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工作,会议强调,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要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融合发展,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对适宜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企施策、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好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权利。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进企业高层管理人才薪酬分配、用工制度的规范化管理。

关于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性改革,会议强调,农村牧区改革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改革综合性实施意见的制订一定要符合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大政方针,既要结合兴安盟实际、突出地方特点,又要高度凝练、便于实施。要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切实提高农村牧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